根據系統工作原理,您可對所有回路依次進行編號。如果一個執行元件編號為0,則與其相關的控制元件標識符則為1。如果與執行元件伸出相對應的元件標識符為偶數,則與執行元件回縮相對應的元件標識符則為奇數。不僅應對液壓回路進行編號,也應對實際設備進行編號,以便發現系統故障。
DIN ISO1219-2標準定義了元件的編號組成,包頭液壓系統其包括下面四個部分:設備編號、回路編號、元件標識符和元件編號。如果整個系統僅有一種設備,則可省略設備編號。
實際中,另一種編號方式就是對液壓系統中所有元件進行連續編號,此時,元件編號應該與元件列表中編號相一致。這種方法特別適用于復雜液壓控制系統,每個控制回路都與其系統編號相對應。